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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汽车租赁经营行政许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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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27 09:57:27


江苏省汽车租赁经营行政许可规范:聚焦转型升级,引领行业规范化管理

随着共享经济模式深入发展及民众出行多元化需求持续增长,江苏省汽车租赁行业市场规模显著扩大。为有效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承租方合法权益,促进产业有序发展,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颁布实施了《江苏省汽车租赁经营行政许可规范》,该规范已成为全省汽车租赁行业经营管理的重要行动指南。

一、政策依据与核心目标

现行依据文件:《江苏省汽车租赁经营行政许可规范》(苏交规〔2020〕2号)

该项规范制度的核心目标是什么?简而言之:

  • 建立清晰准入标准:明确规定从事汽车租赁业务需满足的法定条件。

  • 优化审批流程机制:推行行政许可申请的标准化、流程化管理。

  •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调企业作为运营主体所需承担的各项责任义务。

  • 构建长效监管体系:建立健全行业监督管理体系,规范市场行为。

二、申办企业准入门槛

欲在江苏省经营汽车租赁业务的企业,必须满足以下关键性条件:

  1. 企业资质完备性

    • 必须依法完成工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核准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或其等效内容。

    • 注册资本达标:需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具体数值依据不同类型企业有所区分)。

    • 拥有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且产权明晰的固定办公经营场所

  2. 管理人员专业性

    • 配备符合规定数量要求的业务、安全、车辆技术管理等专职岗位人员

    • 主要管理人员及安全生产负责人必须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汽车租赁行业从业经验

  3. 车辆资源适配性

    • 企业自持且可用于租赁业务的小型客车不得少于10辆

    • 所有营运车辆技术等级须达一级标准,按规定完成年检、投保相关法定险种。

    • 车辆需为登记在本企业名下的非营运性质车辆

  4. 管理制度健全性

    • 建立并公示覆盖服务流程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投诉响应机制规范及应急预案管理规范的制度体系。

    • 重点:配备可实时监控定位车辆的智能化管理系统

三、标准化申请流程详解

企业如何高效完成申请?可遵循以下步骤:

步骤序号

主要操作内容

主办机构

重要说明

1

完整提交《汽车租赁经营申请表》及其全部附件材料

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材料完整性决定受理时效,务必按要求准备。

2

部门进行材料形式审查及实质内容审查

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重点核查资质、场地、车辆、人员合规性

3

工作人员执行经营场地与车辆实物现场核查

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确认办公场所真实存在,车辆符合技术及数量标准。

4

审核通过后做出许可决定,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许可证明确标注经营范围“汽车租赁”

5

新增车辆入营运网络需完成登记备案

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确保运营车辆信息被准确录入监管数据库

申请流程核心亮点在于:推行全程网办模式与限期办结制度,压缩审批时间,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四、经营监管要点全覆盖

获取经营许可证后,企业务必时刻关注关键监管要求:

  • 车辆管理关键点

    • 禁止擅自加装设施改装车辆结构或变更登记使用性质

    • 建立车辆技术档案管理系统、履行维护保养计划、及时清除事故隐患。

  • 合同签订规范性

    • 必须订立书面格式合同,合同内应清晰载明车辆信息详情、租赁期间权责界定、计价方式、违约处理条款等内容。

  • 信息安全义务落实

    • 严格保护承租人个人隐私与信息安全,杜绝信息非法泄露。

  • 接受行业监督管理

    • 配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定期监督检查、数据报送要求及问题整改指令。

  • 分支机构监管规则

    • 企业设立异地分公司,必须按规定向设立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纳入监管体系

五、新旧政策对比启示(关键调整要点)

对比维度

旧有规定或实践

现行《江苏省汽车租赁经营行政许可规范》重点要求

企业注册资本门槛

存在地域性差异或标准不统一情形

全省施行统一量化最低资本金规定

运营车辆标准属性

车辆性质和登记要求曾存在模糊地带

明确定性为登记在企业名下的非营运车辆

设立分支机构规则

异地分支管理要求可能不够明确

强制规定必须备案并接受属地管理

退出监管机制构建

对停业注销流程的规定可能较宽松

江苏省汽车租赁经营行政许可规范

建立清晰退出机制,杜绝“僵尸”企业存在

六、行业焦点问答解析

  • 问:租赁车辆在经营过程中能否从事网约车载客服务?

    答:绝对禁止。 规范文本明确指出,汽车租赁车辆仅限于向承租人交付车辆使用权,不得用于从事任何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例如网约车接单)。

  • 问:设立分公司是否需要重新申领许可证照?

    答:不需要重复申领总证。 分公司应当在设立后规定时限内向经营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完成备案程序,接受当地日常监督管理。

  • 问:租赁企业车辆保险应满足什么要求?

    答:强制性要求。 企业务必为所有租赁车辆购置交强险以及覆盖第三方责任的商业险,保险额度应符合安全管理需求,有效保障用户权益。

结语

《江苏省汽车租赁经营行政许可规范》绝非是束缚发展的条条框框,更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坚实基石。通过对市场准入、运营规则、安全责任、监管措施的精细化管理设计,该规范显著提升了行业整体服务标准与安全基线。身处行业的企业必须深入掌握合规要求,积极主动完成经营要素的适配;用户群体也可借此提升维权意识。唯有各方共同恪守规则界限,方能驱动江苏汽车租赁市场迈向更加成熟、透明化、高质量发展的全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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