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租的车可以抵押
租赁车辆抵押骗局频发:为何总有人铤而走险?
在汽车租赁行业中,一种看似荒谬却屡禁不止的现象持续上演——租车人将租赁车辆私自抵押以套取现金。这一行为不仅引发大量法律纠纷,更暴露了租赁市场的监管漏洞与犯罪分子的投机心理。其背后的成因与法律风险值得深入剖析。
一、租赁车辆的法律属性:使用权≠处置权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租赁车辆的本质是使用权暂时转移,而所有权始终归属于租赁公司。这意味着:
- 权能限制:承租人仅享有车辆的使用权,无权进行买卖、抵押等涉及产权变动的操作。
- 登记要件缺失:合法抵押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俗称“大绿本”),但租赁车辆仅随车携带行驶证,关键产权文件由租赁公司保管,抵押缺乏法定要件。
- 合同约束:租赁协议通常明确禁止抵押行为,违约需承担高额赔偿。
案例直击:李某租车后伪造车主身份证和车辆登记证,将车质押借款5万元。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因车辆仅为“作案工具”,所有权从未转移。
二、非法抵押为何能得逞?漏洞与欺骗链条
尽管法律禁止,此类行为仍频发,关键在于犯罪分子利用了三重漏洞:
| 环节 | 操作手法 | 漏洞利用 |
|---|---|---|
| 租车阶段 | 提供真实证件,建立“良好租车记录” | 租赁公司简化审核流程,忽略信用深度调查 |
| 抵押阶段 | 伪造产权文件,冒充车主质押给民间借贷公司 | 借贷方未核实文件真伪,追求高息放贷效率 |
| 销赃阶段 | 以远低于市价抵押(如价值9万车辆抵押5万) | 快速变现需求掩盖权属疑点 |
数据佐证:某租赁公司8年内遭遇类似诈骗12起,多数因“租车手续仅需押金+身份证复印件”导致追偿困难。
三、民事欺诈与刑事犯罪的边界:动机决定性质
司法实践中,对非法抵押的定性需根据主观意图区分:
-
民事欺诈:
承租人临时资金周转,抵押后仍支付租金并计划赎回;
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无逃匿行为。
法律后果: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
刑事诈骗罪:
“非法占有目的”:租车前已计划抵押套现;
“虚构事实”:伪造产权文件,谎称车主身份;
“逃匿行为”:得手后切断联系,拒不还款。
量刑标准:数额较大(超2万元)可处3年以下徒刑,超50万最高判无期。
法官释法:某法院在判决中指出:“若承租人抵押后持续付租金,属民事违约;若伪造证件、失联跑路,则构成合同诈骗罪”。
四、抵押链条各方责任:谁为损失买单?
-
租赁公司:
所有权受法律优先保护,可凭登记凭证追回车辆;
但未尽审核义务时,或需自担部分损失(如未装GPS导致车辆无法定位)。 -
民间借贷公司:
善意取得例外:车辆未办理抵押登记则质押权无效,必须返还车辆;
恶意串通后果:明知文件造假仍放贷,丧失质押权且涉嫌共同犯罪。 -
承租人:
民事赔偿+刑事追责双重风险;
纳入征信黑名单,影响金融信用。
五、行业防范路径:技术+制度的双重防火墙
遏制此类犯罪需多方协同:
- 租赁公司:
强制安装双系统GPS,实时监控车辆动向;
引入人脸识别+大数据风控,筛查租车人借贷记录。 - 监管部门:
建立租赁车辆产权登记公示平台,避免“一车多抵”;
推行电子登记证,阻断纸质文件伪造。 - 借贷机构:
抵押前核验车主签字+租赁平台备案;
拒绝接收非本人名下车辆质押。
创新实践:部分城市试点“租车合同备案系统”,民间借贷公司可在线验证车辆状态,抵押拒绝率下降70%。
结语

租赁车辆抵押骗局实质是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漏洞被恶意利用。在法律层面,强化《民法典》第403条动产抵押登记对抗效力是关键;在行业层面,需打破租赁公司与金融机构间的信息壁垒。对个人而言,切勿心存侥幸——伪造文件抵押租车不是“拆东补西”,而是迈向犯罪深渊的第一步。唯有筑牢“技术验证+法律追责”的防线,才能终结这场“空手套白狼”的黑色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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